沙斐仪学派是逊尼派四大法学派之一,由公元二至三世纪的法学家穆罕默德·伊本·伊德里斯·沙斐仪创立。他的著作对法理学原则的编纂和伊斯兰法律推理方法的构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沙斐仪学派也通过后世学生和法学家的阐述而不断发展壮大。

这一传统极其重视《古兰经》和圣训,并在法理学原则框架内运用推论、共识和类比等方法。其重要中心曾一度从埃及扩展到东非、也门和印度洋岛屿。成为一名沙斐仪派法学家并不一定决定一个人的神学倾向。